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检察院“服务支点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强化对涉企虚假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多渠道监督和防控机制,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体系化思维,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发现难、识别难、查证难等问题,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将虚假诉讼监督向纵深推进。
二、主要内容
1.借力数字检察模型,健全线索发现机制。积极落实最高检的“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战略,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运用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平台,聚焦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从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卷宗中审查发现是否存在审判执行时间异常短暂,庭审过程缺乏诉讼具有的对抗性、当事人之间存在关联、案件以调解结案等特征,从中深挖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2.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办案质效。健全协同办案机制,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办案模式从粗放、机械向精细、扎实转变。强化横向协作支持,对疑难复杂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会同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分析研判,必要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寻求支持,上下联动,拓宽办案思路,凝聚虚假诉讼监督合力。注意保持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涉企虚假诉讼协调机制。
3.延伸监督触角,构建源头防范机制。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延伸,研究虚假诉讼案件背后隐藏类似程序违法、监管漏洞等共性问题,向法院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完善社会治理。
4.多方位监督,完善惩戒机制。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深入推进对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实行“一案双查”,在个案中发现当事人诉讼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发现有律师违法参与虚假诉讼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建议依法惩处。
三、实施步骤
本次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从2025年6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
(一)制定方案(2024年6月)。对照黄梅县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成功经验做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具体举措。
(二)全面推进(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按照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活动,相关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及时向上级院报送。
(三)总结验收(2025年12月)。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亮点及时向上推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万霞,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曹力,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范小龙、杨里亚担任副组长,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司行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力任办公室主任,由第四检察部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具体案件由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专项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深化推进。
2.强化部门协作。各责任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四检察部要趁势而上尽快办理一批典型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案件,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要及时将所发现的涉企虚假诉讼线索移交第四检察部,技术部门要为做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提供技术支持,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
3.加强宣传总结。要紧紧围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积极谋划推进,工作中要注意加强学习研讨、分析交流、总结提炼和宣传展示,积极对上报送检察信息,适时开展对外宣传,提升专项监督工作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