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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字号:    】        时间:2026-07-07      

近日,应城市人民检察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创新履职模式,检察官与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共同见证下,案件当事人将一尾尾鲜活鱼苗缓缓放入水中通过 “司法容错 + 行政惩戒 + 生态修复” 联动机制,妥善办结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以柔性司法、精准治理守护水域生态平衡,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前,该案当事人因在禁渔期、禁捕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触碰了法律红线,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并未简单“一诉了之”。在全面审查案卷后,检察官发现当事人系初犯,无渔获物,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诉”不等于“不罚”。为了守住生态保护的法治底线,检察机关随即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修复生态环境。

为了让生态修复落到实处,农业农村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同意当事人通过增殖放流承担生态代偿责任,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在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当事人将自费购买的鱼苗投放至涉案水域。看着鱼苗顺水游入深处,当事人感慨道:“这次教训太深刻了,以后不仅要自己守法,还要当护渔宣传员。”一尾尾鲜活的鱼苗跃入河中,不仅为汉北河增添新的生机,更是一次深刻的现场法治教育和生态修复实践。

下一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凝聚合力,“行刑反向衔接”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生态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生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