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为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强化群众护渔法治意识,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在应城市天鹅镇汉北河岸边开展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现场监督,确保执法程序规范。
活动现场,应城市农业农村局集中销毁了近期执法行动中查获的电捕鱼设备、地笼、拖网等禁用渔具,以及非法钓具、涉渔“三无”船舶等。这些工具因破坏水生生态环境、危害渔业资源被明令禁止。销毁采用人工切割、环卫压缩处理等方式,杜绝二次流通风险。
活动现场同步设置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展板,通过案例解读、法律条文释义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渔期规定、禁用工具名录及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
应城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深化“行刑衔接”,对非法捕捞、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生态修复,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