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特殊保护群体,预防中小学生吸食香烟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期,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与公益诉讼部门联手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现场督办相关职能单位依法履职,重点查处中小学周边50米距离内是否有销售香烟及电子烟的商铺、有无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等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校园周边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联合检查专班通过对辖区内的应城市第一高级中学、东马坊初级中学等中小学周边的50米内商店进行走访检查,发现部分商店在涉及未成年人禁烟保护问题上存在售烟商店距离中小学校园距离不足50米,且有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警示标识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售烟商店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零售烟草制品业务,并对售烟商店负责人进行法治教育,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禁售标识,售烟商店负责人当场表示一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向未成人销售香烟。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应城市公安局、应城市烟草专卖局、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城市教育局工作职能,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净化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烟草市场经营环境,保护中小学生免受烟草侵害。
让烟雾远离青少年,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一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的监督力度,常态化跟踪监督,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治理,加大对未成年人禁烟保护的教育宣传,为未成年人打造无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