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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化解在基层】“风水树”重新种上了!

【字号:    】        时间:2022-04-26      

   “我已经在被害人涂某家屋后重新种上了树,她们要求种三棵,我种了六棵,希望可以弥补过错。这件事确实是我错了,我认罪认罚……”


    近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盗伐三棵树而涉罪。在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2019年9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邻村收购树木后,看见村里有一户农户家中无人,屋后有两棵合欢树和一棵桑树,便私自盗砍卖掉。2021年1月,涂某回家后,发现家中的“风水树”被砍,遂报案。经鉴定,被砍树木价值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其实这三棵树也值不了多少钱,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也不是想把陈某怎么样,只是这三棵树是我们家的‘风水树’,他把树私自砍了,破坏了我们家的风水,我心里很不舒服,只要帮我重新种上就可以了。”


    2022年1月,在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下,犯罪嫌疑人陈某真诚悔罪,并在被害人家屋后重新种上了“风水树”,双方也达成了刑事和解。


    经听证员一致同意,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
将矛盾化解在诉前阶段,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监督员龙冰不禁为检察机关的做法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