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按照《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检察听证,检察机关、当事人、相关办案单位、第三方听证员之间构建起良性互动机制,运用法治方式、多方智慧化解矛盾,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听证员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全市范围,吸收全市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等专业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人员、专家学者、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人员等。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听证员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听证员将受邀参加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理方式等发表意见,听证员的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重要参考;
(二)听证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非经法定事由,听证员在听证会上的发言不受任何干预;
(三)听证员应当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严格遵守听证活动的保密规定,不随意透露案件信息
五、申请程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申请(推荐)表》,送达至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或将表格扫描件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报名表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经审查后,由应城市人民检察院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在“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
送达地址:应城市广场大道68号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收
电子邮箱:549468087@qq.com
联系电话:0712-325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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