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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2-08-30      

  目    录

  第一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鄂编文202019号,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下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9个内设机构。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北省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财务统一管理,2021应城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33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5.1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4.40%;上年结余(转)130.8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60%。

  应城市人民检察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336.0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657.8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0.97%;项目支出678.17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9.0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28.4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61%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336.0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5.33万元,增长6.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房屋维修专项经费。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28.45万元,同比增长160.67万元,增长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0万元,同比减少15.34万元,下降12.48%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20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5.16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5.1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9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0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205.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18.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房屋维修专项经费。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606.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71.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4.46万元;项目支出598.8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9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0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24.00万元,增长104.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需求购置公务用车2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同比减少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同比增加25.00万元,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全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2021年单位拟购置公务用车。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34.4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0.65万元,增长0.27%,无明显增长。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1万元。其中:办公费20.00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25.70万元,邮电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25.0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4.00万元,福利费3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12.85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12.85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7.85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62%,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66.3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相较2020年较少了检委会会议室配套设备采购及食堂配套家具采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37.8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00%。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3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7.85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82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本单位预算中“孝感市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装饰工程”项目进行重点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175.00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长期目标:根据省发改委批复打造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检察办案工作区。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